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10〕23號,以下簡稱《國務院通知》)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深化“安全生產年”活動的通知》(國辦發〔2011〕11號,以下簡稱《國辦通知》)精神,全面推進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一步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強化安全基礎管理,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國務院安委會在《國務院安委會關于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11〕4號)中提出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按照屬地管理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由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明確相關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國家有關部門負責指導和推動本行業(領域)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制定實施方案和達標細則。企業是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堅持高標準、嚴要求,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加大投入,規范管理,加快實現企業高標準達標。
(二)分類指導,重點推進。對于尚未制定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定標準和考評辦法的行業(領域),要抓緊制定;已經制定的,要按照《基本規范》和相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規范已達標企業的等級認定。要針對不同行業(領域)的特點,加強工作指導,把影響安全生產的重大隱患排查治理、重大危險源監控、安全生產系統改造、產業技術升級、應急能力提升、消防安全保障等作為重點,在達標建設過程中切實做到“六個結合”,即與深入開展執法行動相結合,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與安全專項整治相結合,深化重點行業(領域)隱患排查治理;與推進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相結合,強化安全生產基層和基礎建設;與促進提高安全生產保障能力相結合,著力提高先進安全技術裝備和物聯網技術應用等信息化水平;與加強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相結合,改善從業人員的作業環境和條件;與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相結合,加快救援基地和相關專業隊伍標準化建設,切實提高實戰救援能力。
(三)嚴抓整改,規范管理。嚴格安全生產行政許可制度,促進隱患整改。對達標的企業,要深入分析二級與一級、三級與二級之間的差距,找準薄弱點,完善工作措施,推進達標升級;對未達標的企業,要盯住抓緊,督促加強整改,限期達標。通過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現“四個一批”:對在規定期限內仍達不到最低標準、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破壞環境、浪費資源,以及發生各類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企業,要依法關閉取締一批;對在規定時間內未實現達標的,要依法暫扣其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責令停產整頓一批;對具備基本達標條件,但安全技術裝備相對落后的,要促進達標升級,改造提升一批;對在本行業(領域)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企業,要加大支持力度,鞏固發展一批。
(四)創新機制,注重實效。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協調聯動,建立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機制,及時發現解決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對重大問題要組織相關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切實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作為促進落實和完善安全生產法規規章、推廣應用先進技術裝備、強化先進安全理念、提高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作為落實安全生產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屬地管理責任的重要手段,作為調整產業結構、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方式,扎實推進。要把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納入安全生產“十二五”規劃及有關行業(領域)發展規劃。要積極研究采取相關激勵政策措施,將達標結果向銀行、證券、保險、擔保等主管部門通報,作為企業績效考核、信用評級、投融資和評先推優等的重要參考依據,促進提高達標建設的質量和水平。
(五)嚴格監督,加強宣傳。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分行業(領域)、分階段組織實施,加強對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的督促檢查,嚴格對有關評審和咨詢單位進行規范管理。要深入基層、企業,加強對重點地區和重點企業的專題服務指導。加強安全專題教育,提高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技能素質。充分利用各類輿論媒體,積極宣傳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重要意義和具體標準要求,營造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濃厚社會氛圍。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以及各地區、各有關部門要建立公告制度,定期發布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進展情況和達標企業、關閉取締企業名單;及時總結推廣有關地區、有關部門和企業的經驗做法,培育典型,示范引導,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工作廣泛深入、扎實有效開展。
稿件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